时间:2020-12-18 10:19:44来源: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8号)与《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2号),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涉及我市叙永县老百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绿毛峰(茶叶)与1批次特级毛峰(茶叶)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样单编号:GC20510000003934473;样品名称:绿毛峰(茶叶);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0-04-01;被抽样单位名称:叙永县老百姓商贸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叙永县老百姓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叙永县定峰茶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红岩村九组2号;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
2、抽样单编号:GC20510000003934474;样品名称:特级毛峰(茶叶);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0-03-28;被抽样单位名称:叙永县老百姓商贸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叙永县老百姓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叙永县定峰茶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红岩村九组2号;不合格项目:灭多威和克百威。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10日向叙永县定峰茶业有限公司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对其生产厂区和库房实施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明:
1、绿毛峰(茶叶)共生产10袋,计2.5公斤,货值250元;已销售10袋,计2.5公斤;召回0袋,计0公斤。因全部用于抽样与扣押故无法召回;
2、特级毛峰(茶叶)共生产4袋,计1公斤,货值300元;已销售4袋,计1公斤;召回0袋,计0公斤。因全部流入市场终端故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铅(以Pb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土地重金属含量超标;造成灭多威和克百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农户存在使用农药间隔期不达标。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市监罚〔2020〕0074号),处罚情况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6元;(大写:壹佰壹拾陆元)
3、罚款60000元。(大写:陆万元)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9日向叙永县老百姓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在现场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明:
1、当事人于2020年4月11日从叙永县定峰茶业有限公司购进“绿毛峰(茶叶)”10袋,购进价格是32元/袋,销售数量8袋(含抽样4袋);剩余2袋已扣押,销售价格为40元/袋;召回0袋,计0kg,未召回的原因为流入市场终端和用于抽样,无法召回。
2、当事人于2020年4月11日从叙永县定峰茶业有限公司购进“特级毛峰(茶叶)”4袋,购进价格是60元/袋,销售数量4袋,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75元/袋;召回0袋,计0kg。未召回的原因为用于抽样,无法召回。
3、经核算,当事人经营“特级毛峰(茶叶)”货值300元,违法所得60元;经营“绿毛峰(茶叶)”货值400元,违法所得64元。货值金额合计700元,违法所得合计124元。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该两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环节造成。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市监罚〔2020〕0074号),处罚情况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24元;
3、没收违法经营产品“绿毛峰(茶叶)”2袋;
4、处罚款50000元
罚没款合计50124元(大写:伍万零壹佰贰拾肆元)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