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7 13:21:5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涉及辽宁阜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脯月饼。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30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辽宁阜运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果脯月饼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辽宁阜运来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0421SC20201011号《检验报告》中不合格的果脯月饼是该公司2020年7月13日生产的,当日共生产50袋,成本价格3.6元/袋,销售价格4元/袋,融易新媒体,已全部售出,销售去向主要为本市和朝阳市周边的农村市场,违法所得20元。因公司办公室漏雨,生产和销售账册被侵泡损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