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2 01:40:44来源: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海口龙华吴多盈海鲜摊位经营的海白、东风螺、花甲螺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2日,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派工作人员与该局执法人员一起到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11号金贸文华菜市场海鲜区3号摊位的海口龙华吴多盈海鲜摊位对海白、东风螺、花甲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①海白、东风螺的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氯霉素项目标准指标:不得检出,海白氯霉素的实测值为14.4ug/kg;东风螺氯霉素的实测值为10.7ug/kg。②花甲螺的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氯霉素项目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为21.8ug/kg;恩诺沙星项目标准指标:≤100ug/kg,实测值为6335ug/kg。上述不合格批次海白、东风螺、花甲螺的生产日期均为2020年10月12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查明,2020年10月12日,海口龙华吴多盈海鲜摊位购进海白23斤、东风螺10斤、花甲螺37斤销售,至收到上述不合格海白、东风螺、花甲螺的《检验报告》(№:2120008875、№:2120008876、№:2120008874)时(2020年11月11日),上述不合格的海白、东风螺、花甲螺已全部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
当事人接到该检验报告后立即在其摊位张贴《召回启事》,公布召回与上述检测不合格相同批次的海白、东风螺、花甲螺信息。
(四)无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二、海口龙华王鹏活海鲜摊位经营的红花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2日,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派工作人员与该局执法人员一起到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11号文华菜市场首层活海鲜区6号摊位的海口龙华王鹏活海鲜摊位,对该摊位正在经营的红花蟹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红花蟹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镉(以Cd计)项目标准指标:≤0.5mg/kg,实测值为1.95mg/kg。上述不合格批次红花蟹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2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查明,2020年10月12日,海口龙华王鹏活海鲜摊位王美联购进红花蟹17.5斤,置其海口龙华王鹏活海鲜摊位销售,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至收到上述不合格红花蟹《检验报告》(№: 2120008877)时(2020年11月11日),上述不合格红花蟹已全部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
当事人接到该检验报告后立即在其摊位张贴《召回启事》,公布召回与上述检测不合格相同批次的红花蟹信息。
(四)无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