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8 04:00:28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食用植物调和油)编号:SC20350000342032018】。
不合格食品(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产品名称: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年07月09日,不合格项目:乙基麦芽酚。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11月25日,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召回情况
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0年07月09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共15瓶,于2020年11月25日启动召回,向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11月27日。截至11月27日,共召回0瓶。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该单位进行整改:
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
2.保证索证索票,核对好进货清单,进货时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产品合格相关证明,做好进度把关,对产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3.保证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保证真诚服务,确保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