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5 07:02:39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二号),涉及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仙居泰和路分公司经营的黄鳝。
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黄鳝;购进日期:2020-06-07;抽样日期:2020-06-11抽样单编号:NCP2033102430623004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培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调查处理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仙居泰和路分公司于2020年6月7日共购入黄鳝5.35kg,至案发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给散户,无法召回。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仙居泰和路分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检测不合格黄鳝的违法行为时,发现上述黄鳝系由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统一采购、进货查验、配送,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仙居泰和路分公司是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故本案应以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为违法主体,不属于仙居局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已将该案移送至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目前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