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4 08:01: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5期)。
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5期)
近期,融易新媒体,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高淳区宝隆万家商贸中心销售的兰花豆。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50包,货值120元,已销售50包,货值15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兰花豆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该经营户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1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298号。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