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2 22:13:0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11月11日,江苏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00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期)》(以下简称《通告》),融易新媒体,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无锡市滨湖区神龙净水厂销售的饮用纯净水和饮用纯净水(露宝)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35期)涉及无锡市滨湖区神龙净水厂销售的饮用纯净水(规格型号:17L/桶;生产日期:2020-06-2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饮用纯净水(露宝)(规格型号:18L/桶;生产日期:2020-06-29)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无锡市滨湖区神龙净水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无锡市滨湖区神龙净水厂共生产该批次饮用纯净水364桶、该批次饮用纯净水(露宝)160桶,现已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目前暂无食品退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经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两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中误将氮气当成氧气充入臭氧发生器,没起到杀菌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12.32元,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