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1 00:16:4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三十三期)。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三十三期)
根据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No:F201535、No:F201538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海市汾东六安好又多超市加盟店销售的蒜头、酱豆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14日,我局对当事人销售的蒜头、酱豆角进行食品抽样检验,8月11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No:F201535、No:F201538检验报告,所抽样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1.0g/kg,实测值蒜头为1.19g/kg,酱豆角为1.18g/kg),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8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8月24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蒜头、酱豆角采购自台州市椒江昌亿副食品商行,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票据,我局向椒江区市监局提供相关线索,依法对不合格蒜头、酱豆角的上家源头厂商进行追溯。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