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7 09:13:5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三号),涉及个体工商户朱夏凤经营的黄豆芽。
通告原文:
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号为No:2010911357)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销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朱夏凤经营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黄豆芽进行抽检,2020年8月31日出具的No:2010911357检验报告显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BJS 201703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个体工商户朱夏凤经营的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9月2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天竺路(温岭市松门第二菜场内)的摊位,现场未发现7月31日购进黄豆芽。其余同批次黄豆芽已全部销售完毕。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投诉举报。同时,当事人于同日在其摊位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未收到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三)2020年9月2日我局对个体工商户朱夏凤经营的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案调查。2020年9月30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2020〕560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