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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一号)

时间:2020-11-03 16:28:0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一号)。

 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一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一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泥鳅,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检验报告》编号:802000000310、202018742;购进日期:2020年5月12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路桥润福商业有限公司;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6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泥鳅在售,当事人销售的抽检批次泥鳅已于2020年6月6日售完,2020年6月12日,当事人发布了召回公告,对销售的不合格泥鳅予以召回,至2020年6月27日,由于无法查找到消费者,召回数量为零,截至2020年6月11日,我局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经营户在2020年5月12日从台州市椒江区台州(中国)龙港城商户梁永奇(梁永奇的违法行为已移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处购买泥鳅5公斤,已于2020年6月6日售完。由于无法查找到消费者,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调查,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49.8元,并处罚款11000元,罚没款合计11049.8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过排查,产品系农产品生产商(已抄告农产品生产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在生产过程中超量使用兽药造成的。

我局已责令当事人进货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生产商、经销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产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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