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3 04:00:16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二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二号)
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份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10909556,融易新媒体,抽检单编号为GC20330000002730928),涉及我县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台老季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16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黑鱼进行抽样,抽检产品黑鱼。同年8月11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1份检测报告,编号为NO:201090955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黑鱼不合格理由为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中兽药的决定要求。
(二)我局对摊贩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8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1份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黑鱼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0年8月18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上述黑鱼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新城菜场的天台老季水产经营部摊位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