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31 10:24:1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9期)。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9期)
2020年4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绍兴市丁大兴食品厂生产经营的火锅水磨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的火锅水磨年糕为该公司2020年4月1日生产,规格型号为300g/袋,该批年糕生产数量为375袋,成本为3.8元/袋,销售价格为4.9元/袋。2020年4月29日,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编号为SP20200723的检验报告,融易新媒体,该批次火锅水磨年糕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2020年5月6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将编号为SP20200723的检验报告送达绍兴市丁大兴食品厂并进行现场检查时,该批次年糕销售15袋,销售价格为4.9元/袋,销售金额为73.5元。当日我局将剩下的360袋年糕进行扣留。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该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启动召回程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