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9 09:31:5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据湖北荆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湖北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项目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03)。
掇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项目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03)
个体工商户马万清2020年7月2日制售的卤仔鸡在2020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样单编号SC20420800485000164),发现不合格项目,融易新媒体,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被抽检单位:马万清(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掇刀区蔡湾市场,经营范围:卤菜零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804MA4BWBAA4N,《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208040008851,被抽检单位个体工商户马万清2020年7月2日制售的卤仔鸡在2020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是小于等于30mg/kg,实测值是7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产品共生产了4只,其中抽样前售出2只,抽样2只,无库存。
2.原因排查情况。经分析是个体工商户马万清生产该批卤仔鸡过程中,回锅加工造成的。
3.采取的措施。一是在以后生产中严格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使用亚硝酸钠,宁少勿多。二是不再回锅加工,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确保食品安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