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8 00:08:49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现将涉及安顺市八方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粑产品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 有关要求,于2020年07月03 日对我市安顺市八方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经销 □自制 □采购)的 (产品名称 黄粑、商标 / 、规格型号 称重、生产日期 2020-06-10、质量等级 /)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 GC20520000690234032 。
二、对抽检不合格企业产品风险控制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安顺市八方斋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注册成立并获取《营业执照》,2019年12月3日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肉制品、糕点生产销售。2020年6月10日该公司生产了900市斤黄粑(1市斤/个),生产成本价格3.3元/个,销售价格为4元/个。2020年7月3日由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在六枝特区汇兴果蔬超市对安顺市八方斋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生产的黄粑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2020年7月29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出具编号为:GC20520000690234032的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报告结果显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Q/BFZ0001S-2019《黄粑》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7月31日当事人接西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论无异议,立即对该批次黄粑进行召回,融易新媒体,共计召回68个,已售出832个,非法所得共计582.4元,同时立即停产整改,并于2020年8月7日首次送检,根据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20年8月14日出具编号ATQTS2020SH1456检验报告显示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标准要求。”检验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从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不合格食品(黄粑)68个;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捌拾贰元肆角整(582.40元);
三、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一)不合格原因。一是生产该批次产品期间,生产用电频繁停电,导致灭菌设备未能正常使用;二是停电没有引起工人重视,没有规范操作灭菌设备。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工人食品安全卫生培训;二是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维护,规范灭菌设备使用,增加成品出厂灭菌时间,增加灭菌灯的使用频率;三是加强对每个生产环节的把控。
(三)复查情况。2020年8月30日,西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安顺市八方斋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复查,该公司已落实整改。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