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2 03:24:5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湖南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汇报。
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汇报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于2020年7月至8月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领取到了3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任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湖南双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壳瓜子(海盐味,生产日期:2020-03-08)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于2020年7月1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领取到湖南双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壳瓜子(海盐味)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N0:2006018657后,立即确定我局新湘路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8日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了当事人 。经查实,该批爆壳瓜子(海盐味)是湖南双杨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8日生产的,共生产了8件(5KG/件) ,共计40公斤,于2020年3月10日全部销售给长沙市雨花区小李家食品商行,销售价格为12元/公斤,销售金额为4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因公司生产量少,除去成本、人工,该批次产品无利润。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针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张贴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至召回时限止,未发现经销商 退货。
鉴于当事人能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陈述违法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召回,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使本案调查进展顺利,效果明显。我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二、对湘潭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逗逗腊肉(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2020-07-01)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于2020年8月3日领取到湘潭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逗逗腊肉(酱卤肉制品)经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N0:2020-SC-01-00352后,立即确定我局新湘路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5日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了当事人 。经查实,该批逗逗腊肉(酱卤肉制品)是湘潭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生产的,共生产了120瓶(218克/瓶) ,共计26.16公斤,该批逗逗腊肉其中103瓶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13.5元/瓶,其中12瓶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其中5瓶由当事人委托检验机构检验,没有库存,货值金额为1620元,获取利润138元。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针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张贴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至召回时限止,未发现经销商及消费者退货。
鉴于当事人在本案调查取证期间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8元人民币;罚款10000元人民币,合计10138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三、对湘乡市洪海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晶洲大米(生产日期2020-06-03)检验项目“镉”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于2020年8月6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领取到湘乡市洪海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晶洲大米(生产日期2020-06-03) 检验项目“镉”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报告编号 №: 4303200715683-S)后,立即确定我局月山市场监管所负责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于8月10日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送达了企业。经查实,该批晶洲大米是湘乡市洪海米业有限公司2020年06月03日生产的(规格:20公斤/袋),生产数量30袋计600公斤,销售价格为1.9元/斤,货值2280元,销售了600公斤,没有库存,赚取的利润为0.1元/斤,总计赚取的利润为60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针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张贴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至召回时限止,无经销商退货。
鉴于当事人如实提供材料,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7940元。合计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