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4 10:06:5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10月12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省抽2020年第14号)。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省抽2020年第14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19号),涉及成都市经营单位1批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高新区优菜生鲜超市经营的猪背柳肉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猪背柳肉(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31197,购进日期:2020年4月16日;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编号:SP2020A05496)后,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7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猪背柳肉1袋,共计5公斤,货值270元;已销售1袋,共计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当事人高新区优菜生鲜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以下。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大写:肆拾元整);
2.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涉案猪背柳肉由当事人购进,该批次产品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是饲养过程中使用了禁用兽药所致。该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更换猪肉供应商;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6月15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