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08:15:4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1批次不合格食品“刘叶”南瓜子(80g/袋)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食品“刘叶”南瓜子(80g/袋)抽检、核查处置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刘叶”南瓜子(80g/袋)
DC2053070033518042
2018.10.1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被抽样单位名称:宁蒗县大兴海源超市
住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大兴镇万格路519号
生产企业名称:昆明市官渡区新发食品厂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园艺农场六大队
市抽
原因类别:过程控制不严原因详情: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
生产企业名称:昆明市官渡区新发食品厂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园艺农场六大队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0-08-18
启动时间:2020-08-19
责令召回,责令整改。
采取措施:主动召回。
召回情况:召回产品0件。
现当事人已对生产控制环节、生产环境进行整改。
立案时间:2020-08-19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0-9-17
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昆市监空处字﹝2020﹞第32号
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决定对昆明市官渡区新发食品厂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