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7 20:07:39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一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一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年糕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F20201584;食品名称:年糕;购进日期:2020-6-4;被抽样单位名称:翁修凤;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当事人于同日在其摊位处张贴召回公告。截至2020年6月23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0年6月4日,从玉环丰硕年糕加工厂(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一案,本局已做另案处理)购进了上述不合格批次的年糕5kg,并于同日开始销售。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报告后,于同日在其摊位处张贴召回公告,但截至该案办结,未收到消费者退货退款之情况。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所指的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30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该产品的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脱氢乙酸作为防腐剂,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年糕的时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目前当事人已按照我局要求,向生产商索取半年内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予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