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1 09:00:2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9月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该省4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涉及济南市历城区琪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马铃薯,对其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琪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马铃薯
(一)前期处置情况。2020年5月26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历城区琪祥蔬菜经营部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历城区琪祥蔬菜经营部于2020年5月11日共购进该批次马铃薯3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经营部按照要求,主动启动了召回程序,并发布召回公告。在召回期间,没有消费者退回不合格产品。
历城区琪祥蔬菜经营部经营农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拾捌元(18元);3.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历城市监食处〔2020〕6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历城区琪祥蔬菜经营部进行了整改,加强了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目前,该经营部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