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2 03:01:4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850号),涉及我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玉泉区大杨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沃柑;生产日期:2020年05月07日;抽样基数:30kg;检验不合格项目:丙溴磷; 检验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玉泉区大杨水果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05月07日的沃柑201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600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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