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 04:47:29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山西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0年第01号)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3月13日《关于转请做好2019年部分总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的通知》(市监食检(司)函〔2020〕12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区5批次不合格食品5家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屯留县时代中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屯留县时代中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的香蕉,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3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3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在种植环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通报原产地农业部门。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屯留县城上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城上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的香蕉,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3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在种植环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通报原产地农业部门。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屯留县城镇吉祥蔬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屯留县城镇吉祥蔬菜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24日的香蕉,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30公斤,已全部销售,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在种植环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通报原产地农业部门。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四、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村分公司购买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村分公司购买的标称“长治市郊区故县李志平蔬菜摊”标称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14日的韭菜,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在种植环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通报原产地农业部门。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五、屯留县城镇李鹏蔬菜肉食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屯留县城镇李鹏蔬菜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的香蕉,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2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在种植环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通报原产地农业部门。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