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18:06:3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8月25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41号)。通告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7期)》(2020年第127号),涉及该市两家生产企业。其中包括标称东莞市比可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牛轧沙琪玛”产品,对其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标称东莞市比可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牛轧沙琪玛”产品
广州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缤纷城超市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比可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牛轧沙琪玛”(商标:富崎乐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230克/盒,生产日期:2020-03-01)产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企业生产过程中记录完整、销售台账清晰,该批次产品企业出厂检验合格;鉴于产品在流通环节进行抽样,“霉菌”项目不合格受储运环节影响,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主动召回不合格的食品,未发现有消费者反馈造成危害后果,未发现有主观恶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减轻处罚的裁量情形。2019年12月13日,融易新媒体,企业因生产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扁桃仁味牛轧沙琪玛”(生产日期:2019年05月23日;规格:120克/盒)被该局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11205X02号)。综上,该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1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75元;3.没收违法生产的“原味牛轧沙琪玛”(商标:富崎乐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230克/盒,生产日期:2020-03-01)13盒。《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10817X1号)。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排查分析:3月至5月受疫情影响,商场不能进货上架销售,产品在经销商仓库停留时间长达几个月,而3月至5月是雨季、潮湿天气,导致产品品质出现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要求客户把仓库加装通风系统和遮光处理,产品与窗户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开高温潮湿和阳光照射,尽量让仓库温度保持在常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