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3 16:08:1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山西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涉及山西晋西口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豌豆糊糊,核查处置结果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9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山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阳泉市华龙乐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豌豆糊糊进行抽检,经检验,所检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产品标示生产者为山西晋西口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融易新媒体,规格型号为320g/袋。
不合格原因:造成被抽检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由于物流公司在货物派送中储存不当造成。(右玉县昌达物流服务部提供的关于豌豆糊糊运输的证明,证明当事人山西晋西口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在运输途中受到污染)
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8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