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13:26:0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8月14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其中涉及南京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南京市溧水区邓显红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溧水区益康食品厂生产的玉带糕,融易新媒体,现将对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溧水区邓显红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溧水区益康食品厂生产的玉带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20盒,共计5公斤,货值100元,已销售20盒,共计5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启动召回,未能实际召回。购进时当事人索取了相关证明材料。经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不严引起的。溧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