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6 11:28:09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8月12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0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2月16日、2020年6月17日发布涉及我区2家食品经营企业2批不合格产品信息。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按照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于2020年1月13日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江岸区万事顺肉业经营部经销的羔羊后腿肉(羊肉)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报告编号为(2020)ZXL1-00673 。
按照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于2020年5月20日委托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武汉市百大锦合农贸有限公司(A053)摊位经销的泥鳅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报告编号为WH2020SC01455。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上门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发现武汉市江岸区万事顺肉业经营部未开门营业,后续又上门送达,仍然未复工。经查询,该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在江岸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注销登记,注销通知书字号:(岸市监)登记个销字【2020】第357号。
2020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发现承租经营户韩怀莉不在此处经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经电话联系当事人,其表示因生意不好已与市场方终止合同并转让该摊位并离开武汉。
以上两家经营户采购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均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经调查核实,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44条之规定,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以上两家单位不予立案,终止调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