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04:16:1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8月1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号)涉及广东省3家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包括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经营的梭子蟹(三眼蟹),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经营的梭子蟹(三眼蟹)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销售的“梭子蟹(三眼蟹)”(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003730126,融易新媒体,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0年3月7日)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人身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决定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龙罚字〔2020〕横岗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