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3 11:33:26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总局抽检1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抽样编号为PJ20000000005130308的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江北徐平水产行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2020-03-15),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向宁波市江北徐平水产行送达了编号为912000000210的检验报告。经核查,当事人宁波市江北徐平水产行的经营镉(以 Cd 计)项目不合格的梭子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属于经营重金属等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采购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编号为“甬北市监处〔2020〕14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