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16:18:58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0年8月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1期)。
据公告,京山欣和欧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有根黄豆芽样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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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欣和欧发商贸有限公司
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中央广场
有根黄豆芽
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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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55.9μg/kg║不得使用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该生产日期为购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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