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09:22:4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0年7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02期)》。
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 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02期)
近期,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高淳区小孟食品店销售的鸭脖(甜辣)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22盒,货值220元,已销售19盒,货值190元。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鸭子(甜辣)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未处罚原因:鸭脖(甜辣)该经营户当事人在进货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查验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可免于处罚。
高淳县砖墙镇仙圩生柏小店销售的奥奇汉堡包(烘烤类糕点)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4公斤,货值54元,已销售3.4公斤,货值80元。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奥奇汉堡包(烘烤类糕点)系从别处商家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未处罚原因:该经营户当事人在进货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查验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可免于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