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8 16:35:5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7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视打点局官网宣布关于2020年不及格食品核查处理环境的告示(第3期)。
福建省市场监视打点局关于2020年不及格食品核查处理环境的告示(第3期)
国度市场监视打点总局宣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及格环境的告示》(2020年第11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及格食品。现将该批次不及格食品的核查处理环境告示如下:
一、根基环境
总局2020年第11号告示传递我省1批次不及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003730159;产物名称:哦!鸟蛋(烘烤花生);标识出产日期:2020年1月14日;被抽样单元:厦门香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标称出产企业:龙海日生星食品有限公司;不及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罚环境
(一)出产企业
龙海市市场监视打点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理事情。当事人龙海日生星食品有限公司共出产该批次不及格“哦!鸟蛋(烘烤花生)”50包,截至法律人员查抄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已对售出的该批次不及格食品发出召回通告。
经查,当事人出产不切合食品安全尺度要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划定。龙海市市场监视打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划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惩罚:1.充公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整;2.惩罚款人民币65000元整;以上罚没共计65050元整。
(二)策划企业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视打点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理事情。当事人厦门香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及格“哦!鸟蛋(烘烤花生)”25公斤,截至法律人员查抄时,已销售6.5公斤(均被抽检机构购置),库存18.5公斤(已举办了封存并销毁),已售出的该批次不及格食品全部用于抽检买样。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切合食品安全尺度要求食品的行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划定。鉴于当事人已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划定的的进货磨练等义务,有充实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切合食品安全尺度,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历,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视打点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划定,抉择对当事人免于行政惩罚。
福建省市场监视打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