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3 13:09: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市快乐购农贸生活超市销售不合格龙背坡土鸡蛋。2020年6月30日,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2020年第9号),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被抽样单位: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市快乐购农贸生活超市,抽样单编号:SC19510000003934300,产品名称:龙背坡土鸡蛋;商标:/;购进日期:2019年7月15日;规格型号:/;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局)现场检查,遂宁市快乐购农贸生活超市内的龙背坡土鸡蛋由遂宁市冯氏禽业养殖场和遂宁市快乐购农贸生活超市联营,具体为:遂宁市快乐购农贸生活超市为遂宁市冯氏禽业养殖场提供一处销售场地,遂宁市冯氏禽业养殖场在该销售场地自主销售鸡蛋,遂宁市快乐购农贸生活超市代为收取货款,货款按月清账,遂宁市快乐购农贸生活超市扣除销售货款的6%作为销售场地使用费,剩余货款通过银行转账全部支付冯氏禽业养殖场。销售该鸡蛋员工均由遂宁市冯氏禽业养殖场派出,送货、收货、验货均由遂宁市冯氏禽业养殖场执行,遂宁市快乐购农贸生活超市完全不参与,双方均提供了联营合同。截至经开区局现场检查时,与被抽样的龙背坡鸡蛋一起销售的龙背坡鸡蛋1件共360个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77元。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生产方控制不严。经开区局责令该店进行整改复查,该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为: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2.进货称重后再商品外包装上注明到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3.保持蛋箱及陈列台清洁卫生,减少细菌污染;4.对进货超过7天的鸡蛋强行退货。
(三)行政处罚情况
鉴于该超市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
遂宁市冯氏禽业养殖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的规定,应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之规定,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