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1 22:29:4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绵阳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6月29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2020年第12号),公布相关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北川聚丰钙业有限责任公司抽取了1批次食品添加剂氧化钙(抽样单编号:SC19510000660330020,生产日期:2019年07月24日)。经检验,氧化钙(CaO)含量(以干基计)、镁和碱金属项目不合格。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北川局)于2019年08月26日对北川聚丰钙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北川聚丰钙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北川局于2019年11月15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生产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氧化钙5000㎏。
2.处罚款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北川聚丰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购进原料(钙矿)时未索取查验报告书且未经检验就开始生产食品添加剂氧化钙,导致氧化钙不达标、镁和碱金属超标。北川局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氧化钙。
北川局已于2019年08月26日组织执法对北川聚丰钙业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