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4 10:00:34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视打点局关于《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打点暂行划定》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市监综〔2020〕144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尝试区市场禁锢局,省药监局:
按照省市场禁锢局《专题集会会议纪要〔2020〕6号》,现就原《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打点暂行划定》(以下简称“原《划定》”)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市场禁锢局已启动原《划定》类型性文件修订,在修订完成前,遏制执行原《划定》第十条“将信息公示表逐级上报至省食品药品监视打点局”、第十三条第三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视打点部分应在获知前款划定的相关信息之日起的3个事情日内,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将信息逐级上报省食品药品监视打点局,并作出说明”等相关内容,省市场禁锢局不再吸收各地上报的有关食品规模列入“黑名单”信息以及公示(药品规模“黑名单”信息应按原《划定》要求,继承将信息公示表逐级上报省药监局并录入社会共治平台),此前已吸收的食品规模列入“黑名单”信息将通过省市场禁锢局官网公示。
二、各地宣布有关食品规模“黑名单”信息凭据“谁惩罚、谁认定、谁公示”的原则,按原《划定》通过各自政务信息果真渠道(如本级当局网站等)宣布,即完成推行原《划定》义务;各地归集的市场主体行政惩罚信息仍通过国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
三、待市场禁锢总局出台新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打点步伐后,我省对有关食品药品规模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打点凭据总局新划定以及省市场禁锢局修订后的类型性文件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视打点局
2020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果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