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0 20:10:5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平台领取的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霍州市汇鑫源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汇鑫源生活超市销售的绿豆芽,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于2019年10月1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市汇鑫源生活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绿豆芽10斤,货值18.8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霍州煤电集团丰峪煤业有限责任丰裕昇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煤电集团丰峪煤业有限责任丰裕昇超市销售的柠檬,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于2019年9月2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煤电集团丰峪煤业有限责任丰裕昇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柠檬10公斤,共计10公斤,货值100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霍州市东大街优鲜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东大街优鲜生活超市销售的芹菜,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于2019年9月2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市东大街优鲜生活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芹菜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30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四、霍州秀水街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秀水街超市销售的香蕉,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于2019年12月1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秀水街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20公斤,共计20公斤,货值80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五、霍州市京通兴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辛置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京通兴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辛置超市销售的香蕉,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于2019年12月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市京通兴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辛置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20公斤,共计20公斤,货值80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六、霍州市京通兴李曹便利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京通兴李曹便利店销售的香蕉,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于2019年10月1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市京通兴李曹便利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20公斤,共计20公斤,货值86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七、霍州市李曹村国忠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