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5 11:55:01来源:新媒体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交通补贴和餐饮补贴、节日慰问等形式。”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说,员工福利是否需要付费取决于福利的究竟形式和发放方式,企业应明确告知员工相关费用、缴费方式以及福利的究竟使用规则和限制,确保所提供的福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员工特价、摊派业绩……现实中,各种鼓励员工内购的现象五花八门,员工对此现象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公司产品是实际生活需要的,且内购以成本价销售,是非常划算的“员工福利”;也有人认为企业以“员工福利”为噱头,实际是摊派业绩,倒逼员工购买。
除了“内购”容易变“强购”,司法实践中,工装算不算“福利”、员工离职时能否要求返还支付的工装费,也引发过纠纷。
工作两年多,在一家眼镜公司做营业员的胡玲玲(化名)因为与区域经理发生争执,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后,她认为公司应该返还自己在职期间上交的800元工装费,融易新媒体消息,但公司坚持称“退还工装费是给工作满3年员工的福利”,胡玲玲并不满足条件,所以无法返还。
“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不管公司是要求员工支付工装费,还是要求内购,都可能涉嫌向员工收取财物。”王雨琦说,员工福利制度的初衷是提升员工的生活品质和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巧立名目等方式变相收费,将福利变成套路职工的方式,不仅容易产生反作用,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