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4 18:57:05来源:互联网
明年起不再核发临时通行标志 严查无牌上路电动车
2021年1月1日起,合肥市将不再为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车核发临时通行标志,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已登记的电动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可以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驾驶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超过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融易新媒体,扣留其非机动车。
原标题:紧急提醒!合肥即将全市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