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4 07:11:00来源:融易新媒体
3月31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东莞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掉苹果砸伤三个月女婴一案进行在线宣判,一审判决肇事女孩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
2018年3月9日下午,年仅3个来月的凡凡被家人抱着在小区楼下散步,返回住处时在单元入门处被一个从高空落下的苹果砸伤头部,后陷入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
2018年3月15日,东莞市公安局经对砸中凡凡头部的苹果碎片进行DNA检验鉴定及调查询问,查明苹果系因小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落下。小星跟随家人租住在该单元24层的一套房屋内,事发时11周岁,一人在家。
网友表示:
四月黄金之夜: 说句不好听的,瘫了,还不如死了痛快。长大了人生得多艰难啊。
人类迷惑行为bot: 缺德玩意 11岁不小了!
今夜你侍寝: 185万就不够,一辈子的痛苦而且家长也得照顾一辈子,身心精神都受到极大伤害 可怜了这个孩子了 希望以后医疗更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