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19:24:39来源:互联网
家住安宁的杨先生表示,孩子们娱乐的方式没错,和他们小时候玩的一样,那时从方便面袋子里赢得卡片,大家也会通过拍打的方式来赢取。相比于现在,不少孩子遭电子产品所吸引,放下手机,回归游戏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好事。但由于烟卡由烟盒而来,如果想玩,融易新媒体消息,就需要学校家长社会三方共同来引导。
学校
禁止在上学期间玩烟卡
在教育领域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始终是学校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健康路小学校长表示,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和家长的反馈,学校了解到烟卡在部分学生中已经有了一定的传播范围。这些烟卡上往往印有各种图案和信息,其中一些内容可能存在不良导向,容易让学生受到误导。学校强调,要坚决杜绝烟卡在校园内的存在和传播。带着烟卡去上学,其最重要的就是影响学生的听课注意力,学生会花更多的心思在折叠烟卡上。所以在学生进校门前,学校都会进行检查,将“萌芽扼杀在摇篮里”。
同样,“我的孩子在七里河小学上学,学校明确规定在学校不能玩烟卡,老师也会在家长群进行告知。”市民王先生说。
专家
关注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设
甘肃省兰白试验区创新研究院副院长牛铮超表示,校园周边的环境影响学校的教育和学生身心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话题。
长期以来,校园周边环境的问题屡禁屡发,成为一个顽疾。此次烟卡的流行,又成为校园周边环境影响孩子学习的一个问题,所以我们应该把注意力关注到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设和营造上。从“三无产品”的辣条到今天的烟卡,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设始终是社会必须关注、政府必须重视的问题。需要学校和家长通力合作共同发力,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问题,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律师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属违法行为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芳芳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非指定的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废旧烟盒剪下的烟盖,也就是孩子们所说的烟卡,是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识,商家不得进行二次销售。商家如果私自印制烟草注册商标并制作成烟卡出售,则侵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商业广告;不得利用校服、教材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烟卡本身是香烟制品的一部分,烟卡所携带的商标本身代表了相关的烟草品牌,因此商家切不可向学生销售烟卡,否则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很大程度上会让学生们对吸烟产生好奇心,从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