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9 16:36:14来源:互联网
日前,浙江省三门县市监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查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涉案人员200余人,金额高达1000万元。目前已有1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今年6月27日,三门县市监局接到曝光,称其母亲以及部分退休人员花48900元参与李宏某等人组织的“共享旅游诚信俱乐部”,可能涉嫌违法。
接到曝光当天,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侦查。经查,自2021年3月开始,李宏某、李承某等人在三门、临海等地以旅游的名义组织退休老年人听课,参与“共享旅游诚信俱乐部”,宣称在旅游的同时实现赚钱。当事人开展的“共享旅游诚信俱乐部”,融易新媒体,主要模式为先交49900元进平台,参与听课优惠1000元,交完钱即成为该平台会员。通过两种方式实行赚钱,一种方式为拉人进平台,分享金为8900元/人;另一种方式升级成为平台会员。平台会员分为A级、B级、一阶、三阶、九阶等五个等级,若有新进人员挂靠在上述五个等级会员下面,五个等级会员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奖励额度分别为:A级(5000元)、B级(4000元)、一阶(8000元)、三阶(10000元)、九阶(14000元或者13000元)。整体框架为九阶→三阶(3个三阶成为九阶)→一阶(三个一阶成为一个三阶)→岗位B(3个B成为一阶)→岗位A(三个A成为B)→会员。
在侦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李承某、李宏某等当事人手机微信群内有“③三号李宏某三阶群(114),6月27日上午11∶40 ,报喜啦,恭喜了!!!热烈祝贺陈英某分享陈国某成功申购,来到一盘的发展层第26号,岗位工资如下∶九阶∶14000,三阶∶10000,一阶∶8000,B岗∶4000,A岗∶5000,分享奖(陈英某)∶8900,岗位工资二十四小时之内全部发放,收到岗位工资的家人请在群里打收到。”等内容。
据了解,当事人组织开展的共享旅游诚信俱乐部项目,需要支付48900元取得会员资格,并通过不断推荐形成层级关系,推荐者根据层级获得相应的奖励,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于传销行为。三门县市监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将该案依法移送三门县公安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