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1 11:32:31来源:反传销网
近日,因认为巨额处罚有失公允,武汉陆羽国际茶业交易中心起诉了张家界市永定区市监局和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过去将近一年的时间,该平台的运营实际处于停滞状态,停滞前该平台曾有数以十万计的茶商进行交易,那平台现状如何?茶商近况如何?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了来自全国各地包括部分茶商在内的利益相关方,试图还原这场风波的缘起。
监管方、交易中心各执一词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9月28日,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曝光,对陆羽公司进行立案侦查;10月19日,对其进行物证检验,同时冻结其在江西省联交运登记结算中心有限公司的存管资金2.8亿元;2022年5月11日,张家界永定区举办听证会,陆羽公司派代表参加;5月16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罚没6.8亿元;6月1日,陆羽公司提交复议申请;6月29日,《行政复议决定书》下达,维持原判;7月13日,陆羽公司向慈利县人民法院提交对永定区市场监管局和永定区政府的行政起诉。
对相关情况,记者多次致电永定区相关部门,截至发稿,均未形成有效采访。但经多途径检索,记者从永定区市场监管局8月的一份答辩材料中了解到部分内容。永定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张家界市永定区是传销违法行为发生地之一,永定区市场监管局具有管辖权;同时其也是最先立案查处的市场监管机关。
对陆羽公司行为,永定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属于传销违法行为,陆羽公司在湖南开展虚拟茶叶电子仓单交易从2019年9月2日开始,设置经销商级别和晋升条件、特价仓单配售奖励制度。会员通过入金购买一定数量的零售仓单,身份由消费者转为经销商,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然后将特价仓单以零售仓单价卖给新加入的经销商获利,组织架构和获利形式符合传销构成条件。
对违法所得的金额,永定区市场监管局表示,陆羽的平台是闭环交易,入金出金均来源于会员交纳费用,其茶叶电子仓单交易过程不产生价值,会员奖励的特价仓单以零售价卖给后加入会员,特价仓单交易所产生的利润源于会员交纳的费用,属于资金盘。
面对永定区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陆羽公司拒绝接受,并委托律所进行了起诉。同时对数条指控进行了反驳。
陆羽公司表示,平台不涉及传销,不是“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的“拉人头”式传销,平台对会员是否发展人员无强制要求,是否发展人员不影响其在平台交易,同时,平台对会员推荐行为并无计酬或返利,给予的特价单只是一种未来交易的优惠,并非对其推荐人员购物所产生利益的再分配;而且会员无“入门费”,交易前存入的资金是购物资金,不属于平台,为会员自己所有,购买茶叶的会员也可申请退货退款;交易主体间不构成传销的层级关系,会员只有两级关系;并且武汉陆羽APP是现货交易平台,以实物商品为标的进行仓单交易,不是虚拟交易。
对于冻结资金,陆羽公司解释称,2.8亿元交易资金的所有权属于会员,不属于陆羽公司,交易资金的管理是第三方江西省联交运登记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所有在平台交易的资金均进入江西联交运在上海银行设立的专门账户,由江西联交运结算和资金划转。会员可自由选择购买茶叶或转出资金,这一点也与传销有着本质差异。因为一般在传销模式下,会员缴纳的所谓“人头费”或购买“产品”的费用无法退回,所有权也发生转移,不归会员所有。
对于处罚资金,陆羽公司表示,6.8亿是交易流水不是交易收入,全部罚没,不符合事实,于法无据。陆羽公司系金融牌照类的交易所平台,交易所仅收取千分之三手续费,所涉收入不足200万元,永定区市场监管局对经营收入认定严重夸大。
目前,除积极上诉外,陆羽公司已准备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管总局进行反映。
陆羽公司还表示,其与案涉的张家界陆羽、桑植陆羽的违法行为无关,永定区市场监管局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陆羽公司还透露,此次处罚,永定区市场监管局急于“盖棺定论”,有以“罚款”为名行“创收”之实的嫌疑。
近年来,因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地方财政吃紧,以罚代管、过度处罚的问题逐渐突出。数据显示,多地罚没收入增长明显,全国111个地级市公布的2021年罚没收入数据中,有80个城市罚没收入呈上升态势,占比超72%,其中,有15个城市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超100%。对此,国务院办公厅8月1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
经销商:不认可处罚,希望早日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