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10:40:14来源:合肥晚报
出站博士后留皖发放一次性补贴、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资助……为加快实施“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行动,促进更多博士后青年人才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生力军,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士后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拿出真金白银,强化博士后政策落实和对博士后工作的资金投入。
出站博士后留皖发放一次性补贴
《通知》规定,我省各类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非在职博士后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16万元。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其他类型博士后生活补贴仍按每人10万元标准发放。
在建立出站博士后留皖补贴制度方面,《通知》明确,出站博士后到我省各类企业工作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出站留皖补贴。到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工作的出站留皖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出站留皖补贴由各市级财政承担。
出站博士后留皖补贴申请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我省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并首次就业选在安徽企业的非在职博士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全职在岗工作且申报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资助
《通知》规定,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按照属地原则由市级财政承担。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由省级财政承担。建站资助经费在新设站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后拨付。
此外,我省将继续加大优秀博士后引进力度,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每年选拔推荐5-10人,按照每人每年3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级财政和设站单位分别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期2年。
进一步强化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我省每年择优遴选省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项目100个左右,按照每个项目5万元-2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其中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项目资助比例不低于60%。
支持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
在创新成果转化方面,我省将开展博士后创新成果评鉴活动,定期择优遴选一批在我省转化成功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鼓励博士后设站单位创先争优方面,我省对经人社部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给予15万元奖励;经我省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此外,我省将定期举办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论坛及主题教育培训等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一定经费资助。合报全媒体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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