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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3日,乐视网发布《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近日,公司将与贾跃亭先生签署第一笔资金的《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不少于25亿元,借款期限将不低于十年(120个月),免收利息,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借款到期后,公司将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自主决定续借或者偿还,所涉关联交易亦需经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届时贾跃亭先生将回避对应关联的表决,如若续借此笔资金,仍将免收利息。后续减持所得资金借款,相关条款将与本次保持一致”。
2015年7月28日,乐视网发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该公告指出乐视网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针对当前资本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本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如下:一、对于近期减持所得资金借予上市公司事项,贾跃亭先生追加承诺如下:1。已经减持所得资金将全部借予上市公司使用,上市公司进行还款后,还款所得资金贾跃亭先生将自收到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用于增持乐视网股份。2。贾跃亭先生届时增持同样数量股份时,若增持均价低于减持均价,则减持所得款项与增持总金额的差额将无偿赠予上市公司。在减持之日至增持之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所减持股票的价格与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按照该公告,贾跃亭将减持资金借予上市公司系乐视网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中稳定股价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5年7月28日,乐视网发布《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专项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该公告指出贾跃亭与公司签署的不少于25亿元的《借款协议》,正持续履行中,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同时指出贾跃亭具备履约能力,将按照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资金需求进行减持,减持资金长期借予公司无偿使用。同时也提示了贾跃亭不履行承诺的风险及对贾跃亭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
2015 年10月30日,乐视网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鑫根基金)》与《关于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贾跃亭以股份转让方式转让1亿股给深圳市鑫根下一代颠覆性技术并购基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39%,转让金额为32亿元,转让所得金额全部无息借予上市公司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
乐视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将减持资金借予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披露,称贾跃亭在报告期遵守了所做借款的承诺。
经查,2015年6月1日至 2015年6月3日,贾跃亭通过华泰证券账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5,240,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042%,减持金额总计约25亿元,扣除应缴税费后约22.4亿元。上述资金随后转入其他账户,贾跃亭此次减持资金并未借予上市公司使用。2015 年10月,贾跃亭收到第二次转让款后立即将税后所得26亿元转给乐视网,随后在短期内通过复杂划转将大部分资金分批转到贾跃亭、贾某芳、贾跃民、乐视控股等非上市公司体系银行账户。梳理资金流向后,贾跃亭此次减持资金26亿元仅有6.3亿元留在了乐视网,其余去向贾跃亭控制账户。
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7年5月10日,乐视网从贾跃亭处发生多次借款,但均被频繁抽回,并未履行其承诺。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5日之后,贾跃亭未向乐视网继续提供借款),期间乐视网从贾跃亭处借款发生额共计113.44亿元。自2015年6月29日至2017年5月10日,乐视网共偿还贾跃亭借款46笔,累计发生还款113.44亿元,其中可查到的付款审批单40份,有6笔共计22亿余元付款未找到审批单。查到的40份审批单中仅有26笔审批单在“董事长”处有签名,且仅有3份为贾跃亭签署,其余23份均为贾跃亭授权乐视控股某工作人员签署。所有还款均未按照乐视网2015-061、2015-083、2015-111公告披露的经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