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1 18:42:57来源:央视新闻
对于学生欺凌事件,《意见》要求的赔偿费用,包括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还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参照成年人的标准适当提高。
近三年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
学生欺凌问题不容忽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上个月最高法公布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处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
此次《意见》也要求,加强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这传递出了什么信号,该如何解读呢?↓↓↓
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确保司法公正
《意见》明确,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把握和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导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等,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英辉:如果说属于不太严重的,有治安处罚。另外这次预防法修改之后,实际上有三种严厉程度不同的法律后果。一个是矫治教育,公安机关可以做,还有一种是专门矫治教育,是对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触犯刑法,采取的一种措施。这种措施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比判处刑罚还会严厉,为什么说严厉?因为没有期限的限制,刑法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基本上就是判个十几年,在里面如果表现好还有减刑,所以说基本上过十多年也就出来了。但是专门矫治教育没有期限,只是说过几年,比方说过三年,对风险做一个评估,一直让你没有风险,这个措施其实是封闭的,叫闭环管理,实际上更严厉。除了这些措施之外,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说就把不负刑事责任误读为什么责任都没有,好像对他也没什么办法,其实法律是有措施的。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确定情况分析报告机制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通过构建犯罪成因、强制报告制度确定情况、相关场所法定义务确定情况、网络保护等分析报告机制,为未成年人构筑全链条、多层次、见实效的防护网络。
《意见》明确,对未成年人被受侵害的案件,应当逐案审查相关国家机关、居委会、村委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时,是否履行了强制报告责任,并形成报告附卷,评议案件时单独予以说明。对存在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情形的,应当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对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犯罪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同时,对发生在宾馆、酒店、电竞酒店等场所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融易新媒体消息,应当执行相关场所法定义务确定情况分析报告机制。
家庭监护管教缺失 法院可予以训诫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家庭监护管教十分重要。《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存在其他因家庭监护管教缺失、不当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根据情况,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监护人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可予以处罚
如果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监护人拒不履行,还有没有更进一步的措施呢?如何更有效地让监护人加强家庭监护?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英辉:责令他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如果监护人拒不履行,拒不接受,法院就可以进行拘留、进行罚款,按照司法处罚措施。如果他有监护侵害行为,有几种情况,一种是监护侵害,侵害比较严重的可能不太适合做监护人,可以剥夺,另外他教唆未成年犯罪的,还有本身有性方面扭曲的,比方说性侵害之类的这种,这都不太适合做监护人,都要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