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0 00:08:4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4月8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1年 第9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1年 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3月份组织对19家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开展有因检查、专项检查,对2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本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7家,其中山东康健医药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临沂益春堂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处于停止经营药品状态,已通报上述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并要求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本次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家,其中青岛百洋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融易新媒体,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山东利民大药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处于停止经营药品状态,已通报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并要求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三、药品使用单位
延伸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家,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