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2 10:41:1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3月1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本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涉及防疫物资、家电、玩具、餐饮、医疗等商品或服务,包含了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及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等多个典型违法行为。通过案例公布,在揭露震慑不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督促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品质消费环境。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旻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以“上海市五进健康宣教中心”名义,误导相关单位认为其系具有政府背景的合法公益组织,进而邀请其派讲师开展所谓“健康公益讲座”。经查,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无医疗经验与资质,在讲座时借机将“威恩”牌低中频电子脉冲治疗仪、“年立”牌水素等商品作为教具反复现场演示,虚假宣传产品功效,声称可治疗肩周炎、颈椎病、静脉曲张、高血压等各种疾病。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6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一些不法分子以公益组织为幌子、以免费讲座为噱头、炮制公益组织名称、诱骗误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员工购买其展示推荐的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甚至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单位及消费者对待来路不明的来电来函,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拒绝其所谓的免费讲座,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
上海翼盟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一家具有机票销售一级代理资质企业。在疫情期间,其为获取非法利润,故意隐瞒真实票价,高价销售机票牟取暴利,使消费者误认为买到的机票价格与航空公司真实价格一致。经查,自2020年1月至4月,当事人共代理销售机票1305笔,存在违法加价业务18笔,涉及机票25张,销售金额共计56万余元,加价金额共计11万余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4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当事人利用疫情期间国内外航线机票紧缺、旅客与航空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及其代理商的优势地位,故意隐瞒真实票价,高价销售机票牟取暴利,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正常的购票秩序。
上海香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西式快餐 “牛约堡”品牌管理方,其以直营和合作联营两种模式开设近40家线下门店。2020年6月起,当事人在其官网、外卖商品包装袋等处宣传“手作和牛汉堡”、“进口澳洲和牛”等内容。经查,当事人各门店用于制作上述汉堡所用的牛肉饼混用了巴西牛肉、澳洲和牛脂肪等,并非全部使用澳洲进口和牛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购买了商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上海赟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为手机APP“青浦本地生活V”运营者。2020年2月,当事人在上述APP上新设“消毒杀菌”版块,销售防尘防风的安全防护镜(护目镜)。其宣传页面中引用了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王广发专家新浪微博发布的“自身感染是因为没有戴防护镜所致”等内容,在穿着医用防护服、佩戴医用防护镜的医护人员图片下方宣传其销售的普通安全防护镜“为你的安全保驾护航”。经查,当事人推销的安全防护镜并不密闭,且经样品抽样检测无化学雾滴防护性能,并非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用防护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和在广告中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40万元。
案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