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1 03:08:2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鹿城区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局根据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共27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结果合格产品25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为92.59%。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千舌肉制品小作坊销售的卤牛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g/kg):0.35,融易新媒体,标准值(g/kg):≤0.075。
(二)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文海年糕加工厂销售的粉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g/kg):0.110,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020年第SC02期不合格.xlsx
2020年第SC02期合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