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7 22:23:1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1月1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7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蜂产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共134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306批次,不合格3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
抽检不合格情况如下:
(一)标称山丹县碧原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油菜蜜(生产日期: 2020-5-1),诺氟沙星检出值为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山丹县碧原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洋槐蜜(生产日期: 2020-5-1),诺氟沙星检出值为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山丹县碧原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花蜜(生产日期: 2020-5-1),诺氟沙星检出值为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甘肃新喜来客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卉牌枣花蜂蜜(生产日期: 2020-5-5),诺氟沙星初检值为43μg/kg,复检值为2.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标称宕昌县兴昌蜂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宕昌百花蜜(生产日期: 2020-6-20),氯霉素检出值为 0.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标称宕昌县兴昌蜂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肃宕昌党参蜜(生产日期: 2020-3-15),诺氟沙星检出值为1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七)标称两当秦南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狼牙刺花蜜(生产日期: 2020-6-16),甲硝唑菌检出值为56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八)标称两当秦南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生产日期: 2019-9-10),氯霉素检出值为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九)标称左家林场陇林山野菜加工厂生产的狼牙蜜(生产日期: 2020-7-17),甲硝唑检出值为400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标称左家林场陇林山野菜加工厂生产的狼牙蜜(生产日期: 2020-5-3),诺氟沙星检出值为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一)甘肃蓝天骄子农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生产日期: 2020-6-28),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05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初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二)甘肃蓝天骄子农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生产日期: 2020-6-28),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99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初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三)景泰县腾达榨油坊销售的标称景泰县腾达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油(生产日期: 2020-6-21),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60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四)兰州新区金穗源特产店销售的标称兰州好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杏肉(生产日期: 2020-5-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2.3g/kg,标准规定为≤ 1.0g/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五)庆阳新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镇原县星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 2020-5-8),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800;3500;780;3400;32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10000CFU/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六)天水市麦积区悦润佳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 2020-6-10),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0000;42000;30000;23000;17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10000CFU/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七)标称景泰馨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荥香甜醋(生产日期: 2020-5-5),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0;110000;16000;11000;68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10000CFU/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八)标称定西伊味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陇泽泉麦麸醋(生产日期: 2020-7-1),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 2.50g/100mL,明示值为≥3.50g/10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