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7 00:22:1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1月5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类食品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融易新媒体,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柏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大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马鞍山易莲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企业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合肥大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马鞍山易莲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镇盛家口
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柏堰分公司
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与长安路交口柏堰雅苑菜市场综合楼F1-6#
合肥市
黑芝麻香食用植物调和油
420ml/瓶
皖精
2020-06-10
乙基麦芽酚║186μg/kg║不得使用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附件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附件3: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附件4: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附件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附件6: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附件7: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附件8: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附件9: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附件10: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附件11: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