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6 18:17:0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10月14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公布包括食用农产品(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等共139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68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生鲜市场53号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猪脚(抽样日期:2020-5-22),莱克多巴胺检出为10.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二)武汉市江岸区二七生鲜市场51号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猪蹄1(抽样日期:2020-5-22),莱克多巴胺检出为18.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三)武汉市江岸区二七生鲜市场51号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猪蹄3(抽样日期:2020-5-22),莱克多巴胺检出为10.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四)武汉市江岸区二七生鲜市场51号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猪蹄4(抽样日期:2020-5-22),融易新媒体,莱克多巴胺检出为18.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五)武汉市百大锦合农贸有限公司(A053摊位)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泥鳅(抽样日期:2020-5-20),氧氟沙星检出为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六)武汉市青山区老朱水产店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牛蛙(抽样日期:2020-5-21),氧氟沙星检出为3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七)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方喜明水产店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黑鱼(抽样日期:2020-5-26),氧氟沙星检出为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八)武汉市江岸区胖丫水产经营部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牛蛙(抽样日期:2020-5-27),恩诺沙星检出为5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10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九)武汉市江岸区二七生鲜市场96-97号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泥鳅(抽样日期:2020-5-27),恩诺沙星检出为6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10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武汉市江岸区熊燕燕生鲜经营部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划干子(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68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一)武汉市江岸区熊燕燕生鲜经营部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原味包干子(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3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二)武汉市江岸区熊燕燕生鲜经营部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白臭干子(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10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三)武汉市江岸区袁风豆制品经营铺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包干(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2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四)武汉市江岸区袁风豆制品经营铺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小豆腐(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52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五)武汉市江岸区袁风豆制品经营铺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老豆腐(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58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六)武汉市江岸区袁风豆制品经营铺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嫩豆腐(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48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七)武汉市江岸区余玉连生鲜店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划香干(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39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八)武汉市江岸区余玉连生鲜店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包干(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55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九)武汉市江岸区余玉连生鲜店经销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臭干子黑(抽样日期:2020-6-1),苯甲酸检出为0.096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