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3 17:22:1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20日,广东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度塑料制品等4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塑料制品、农资产品、纸制品(作业簿)、定配眼镜等4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任务由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结果显示,1批次塑料制品、2批次定配眼镜不合格。
塑料制品
不合格发现率为11.11%
本次在全市抽查塑料制品生产企业9家9款产品,产品主要为商品零售包装袋、聚乙烯塑料袋、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PE胶罐、软聚氯乙烯压延薄膜、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本次抽查依据GB/T 13508-2011《聚乙烯吹塑容器》、GB/T 3830-2008《软聚氯乙烯压延薄膜和片材》、GB/T 10003-2008 《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BB/T 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装袋》、GB/T 4456-2008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塑料制品的厚度及偏差、标识、拉伸强度、跌落试验、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强度、封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经检验,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11%,不合格项目是跌落试验,跌落试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材料强度不够,跌落冲击变形严重,导致罐体材料开裂渗漏。
定配眼镜
不合格发现率为3.33%
本次在全市抽查定配眼镜生产企业40家60款产品,产品主要为定配眼镜。
本次抽查依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T 14214-2003《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产品标准对镜片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镜架外观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棱镜度偏差、附加顶焦度、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可见光谱区光透射比、紫外光谱区透射比、镜片厚度、镜片色泽、装配质量、标志1、标志2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经检验,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3%,不合格项目是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
农资产品、纸制品(作业簿)
受检样品均合格
本次在全市抽查农资产品生产企业1家1款产品,其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鱼粉。抽查依据GB/T 19164-2003《鱼粉》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农资产品的粗蛋白质、粗脂肪、水分、盐分、灰分、砂分、砷、汞、铅、镉、亚硝酸盐、标签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在全市抽查纸制品(作业簿)产品生产企业2家3批次样品,其生产的产品主要为作文簿、生字簿和英语簿。抽查依据QB/T 1437-2014《课业簿册》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纸制品的纸张定量、施胶度、尺寸偏差、危险锐利尖端、封面的脱色程度、亮度(白度)、色差、光泽度、滑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及生产者,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2020年汕尾市塑料制品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被抽查单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标称)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
或批号
不合格
项目
承检机构名称
1
海丰县城东兴塑料厂
塑料罐
/
5L/个
2020.5.1
跌落试验
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2020年汕尾市定配眼镜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被抽查单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标称)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
或批号
不合格
项目
承检机构名称
1
陆丰市舒眼明眼镜有限公司
定配眼镜
/
L:-2.25DS/-1.00DC×150° R:-3.00DS/-1.50DC×60° PD:60mm
2020.5.14
球镜顶焦度偏差
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2
陆丰市碣石镇新奥马眼镜店
定配眼镜
/
L:-2.25DS/-1.00DC×150° R:-3.00DS/-1.75DC×60° PD:60mm
2020.5.15
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
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